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;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贫困生给予适当的缓、减、免交学费的扶助措施;并对假期从事勤工俭学的同学提供必要的帮助。
一、奖励条件
1 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认真执行大学
生守则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热爱集体,积极参加各
项集体活动;
2 、学习目的明确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具有一定的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(包括
自学能力、动手能力及创新能力等);
3 、成绩优秀,所学课程平均分在 70 分以上,一学年考过相关的专业课程 8 门以上。
4 、上课100%出勤率,(向班主任请假者除外),且不扰乱课堂纪律,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相关作业。
二、奖项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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